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学科定义、相关学科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时间:2022-12-15 浏览:44 分类:百科

作 者:李增刚

来 源:当代经济学基金会

原文标题:"中国"制度经济学"教材发展评析"

一、“制度经济学”的学科定义、相关学科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一)“制度经济学“的学科含义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虽然有的学者认为“制度经济学”或“制度主义经济学”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定义,甚至还被认为是一个模糊的术语(德勒巴克和奈,2003),但是制度经济学或相关学科的研究者已经就其研究对象基本达成共识,即制度经济学是“研究制度本身的产生、演变及其与经济活动(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经济主体的行为等)关系的经济学分支学科”(黄少安,2008,第18页),涵盖两大主题:一是制度是如何产生、演变的;二是制度及其变化对经济主体行为、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等的影响(德勒巴克和奈,2003,第2页;黄少安,2008,第18页)。

无论是老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还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学,都没有脱离这两大主题。从人类行为及其结果(绩效)看,人类行为总是在特定环境、特定约束下做出的(先不管人类在做出行为选择时是否理性),而不同的人类行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可能是好的,可能是坏的)。在特定环境、特定约束中,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甚至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因为按照诺思(North,1990)的定义,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在特定的规则或约束下行动的,这些规则或约束界定了个人必须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等。这些个人行为的加总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总体活动或运行。所以,不同的制度或规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或绩效。

既然如此,就产生出另一个问题:这些约束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制度是如何产生或形成的。这至少包括特定的人类制度或规则的形成或变化和人类最初制度或规则的形成或起源。制度经济学的这两大主题相辅相成,既要认识到制度是重要的(对经济绩效、结果等产生影响),又要解释清楚特定的制度是如何产生、形成的(起源、变迁、演变等)。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制度经济学”的范围既可以从狭义上界定,也可以从广义上界定。在狭义上,“制度经济学”就是明确以“制度”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特别是明确冠以“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经济学”“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等名称。这种狭义上的“制度经济学”又有两大类型或主线:一是从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的老制度主义经济学到加尔布雷思等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一直到杰弗里•霍奇逊的演化制度经济学;二是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前者主要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为基础,采用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后者则完全釆用新古典(综合)经济学的假定、方法、理论等研究制度及其绩效或影响,既有对制度的微观分析(如运用供求论、博弈论等解释制度的形成或变迁),又有对制度的宏观分析(如研究制度及其变迁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广义上,“制度经济学”包括凡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或涉及制度问题的所有经济学理论。因为制度本身有多种不同的类型,像法律、政策、习俗、惯例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以及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所以能够被归入“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学分支远远超出冠以“制度经济学”名称的狭义范围。当代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和新政治经济学、法经济学、产权经济学等都可以划归到制度经济学。如果从整个经济学说史的角度看,大多数的经济学说都包含着制度分析或制度理论。比如,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是对资本主义和市场制度运行的分析;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本质上是制度分析;他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特别是对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及其演变的分析,无疑也是制度分析。再比如,英国古典时期的经济学家理查德•琼斯被称为“早期英国制度经济学家”。另外,像奥地利学派、瑞典学派等非主流经济学也都包含制度分析。所以,“制度经济学”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甚至包括整个经济学的发展,因为绝大多数时期的经济学、绝大多数的经济学著作都包含制度分析。

(二)狭义“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一个简要回顾

这里简要回顾狭义“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主要是以“制度经济学”为名称或名称中包含“制度”的经济学著作。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二是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三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

1.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中国的经济学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也有介绍,但主要是供批判的。实际上,这一时期,中国还是翻译出版了很多西方经济学的经典著作,包括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等。“制度经济学”的著作也是如此。比如凡勃伦的《企业论》(1959)、《有闲阶级论》(1963)、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上、下册)》(1962)、贝利的《没有财产权的权力》(1962)、《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革命》(1961)等“老制度经济学派”的著作就是这一时期翻译出版的。

2.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以比较制度(体制)经济学为主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较大幅度地引入、翻译西方经济学著作,强调对西方经济学的学习和借鉴。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引入了一批比较经济制度(体制)的著作,像美国学者纽伯格和达菲的《比较经济体制》(1984)、格鲁奇的《比较经济制度》(1985)、格雷戈里和斯图尔特的《比较经济制度学》(又被译为《比较经济体制学》)(1988,两个出版社分别出版,都是1988年)、伯恩斯坦的《比较经济体制》(1988)、霍尔索夫斯基的《经济体制分析和比较》(1988)等。这些著作大多数虽然是专著,但是也具有教材的性质,内容全面、详细。这些著作基本上是集中于基本制度或体制的比较,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

这一时期,中国学者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比较丰富,出版的以“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著作或教材不多。在著作中,最早的应该是厉以宁于1979年出版的《论加尔布雷思的制度经济学说》。在教材中,与“制度经济学”比较接近的是“比较经济学”,学习“比较经济制度(体制)”等的范式,侧重于对不同经济制度的比较。

3.20世纪90年代之后:以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为主,兼顾其他制度经济学派和几乎所有经济学派中的制度分析

20世纪90年代之后,“制度经济学”主要是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引进和出版了多种专著,比较有代表性的如科斯等人的论文集《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1991),科斯著的《企业、市场和法律》(1990)、《论生产的制度结构》(1994),诺思等的《西方世界的兴起》(1988;1989)、《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哈特等的《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1998),陈郁编译了《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1996)、《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1998)两部论文集,包含阿尔钦、德姆塞茨、威廉姆森等新制度经济学代表性学者的论文。1999年、2003年,经济科学出版社分别出版了“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第一辑(共6册)、第二辑(共4册)。199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冰岛学者思拉恩•埃格特森著的《经济行为与制度》,书名译为《新制度经济学》(2004年再版时改回为原名称《经济行为与制度》);2000年,商务印书馆陆续推出了“制度经济学译丛”。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大量著作在中国的翻译和出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制度经济学”的繁荣景象。随着“制度经济学”的繁荣,除了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之外,其他的制度经济学分支的著作也受到较为积极的关注。一是凡勃伦、康芒斯、加尔布雷思等的著作多次再版;二是出版了以霍奇逊为代表的演化制度经济学的多部著作,如霍奇逊的《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1993年)、《制度经济学的演化:美国制度主义中的能动性、结构和达尔文主义》(2012年)、《演化与制度:论演化经济学和经济学的演化》(2007年)等。当然,这方面的著作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中国学者围绕“制度经济学”也展开了大量研究,出版了多种专著和教材。大多数的著作是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为主,也有部分著作对不同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进行比较和综合,开展制度经济学的系统研究。一是西方经济学大量引入之后,国内学者开始接受甚至“崇拜”新古典经济学或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和范式。二是科斯、诺思在20世纪90年代初分别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奠定了他们在经济学界的地位。三是对其他制度经济学分支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其他分支中的制度理论等进行系统研究和比较。实际上,对制度经济学各种学派以及各种经济学中的制度理论或制度分析进行系统研究、比较研究和综合研究,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发展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理论框架,是中国学者制度经济学研究最初的特色,主要的代表性著作如张宇燕的《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对制度的经济分析》(1992)、黄少安的《产权经济学导论》(1995)等。

二、“制度经济学”教材的总体概览

教材与专著不同。教材需要对一个学科或者学科分支的主要理论、思想、方法及其应用等进行系统阐述和概括,侧重于“阐述”,不一定有创新;但是专著侧重于在已有理论、思想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或发展,必须要有创新的内容。大学阶段的专业课程教材特别是研究生教材,往往很难与专著区分开,因为有些课程很可能会直接使用专著、论文集作为教材。不过,在一门学科或其分支相对成熟、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并延伸到本科阶段后,往往就要有适合该阶段学生使用的教材。所以,哪些著作可以归类为教材是首先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与经济学大多数分支学科一样,“制度经济学”教材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翻译出版的;第二类是国内学者完成的。这两类教材都有很多种,有的出版、印刷了不止一次、不止一个版本。本部分先概览翻译出版的教材,再概览国内学者编写出版的教材。

(一)翻译出版的“制度经济学”教材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学者就开始翻译出版以“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教材。专业课程教材的特征是对一个学科或者分支的主要理论、思想、方法及其应用等进行较为系统的总结或概括,从而既能够适合初学者阅读,也能够适合有一定基础的人阅读。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大陆引进翻译出版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至少有7部,下面一一介绍。

最早出版的“制度经济学”教材应该是商务印书馆于1996年出版的冰岛经济学家思拉恩•埃格特森的《新制度经济学》(1990,原书名为《经济行为与制度》,最早的中译本采用了《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2004年再版的时候又改回原书名),因为“这是一本较系统较全面介绍新制度经济学发展及研究成果的专著”,“这本全景式的新制度经济学著作,……,概括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和最新发展”。

200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澳大利亚经济学家柯武刚和德国经济学家史漫飞合著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1998),这是一部典型的“制度经济学”教材。正如两位作者在“序言”开头所说明的,“本书向学生和其他对经济学有基本了解的人介绍正在迅速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在该书的“第二版序言”中,作者也表达了该书作为教材的价值。“该书曾得到著名经济学家同行们令人满意的评论,而且后来,我们也逐渐从学术界的教师和学生中得到了有益的反馈”。“在过去几十年中,制度经济学以及一种演化性的个人主义经济生活观,已经对教学、研究和政策建议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该书的第二版增加了第三位作者贝彼得(PeterJ.Boettke),根据第二版序言中的说明,之所以增加其作为第三作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在教学中使用了第一版作教材”。

200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弗鲁博顿和芮切特于2000年合著的《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这部著作虽然并非是教材的形式出版的,但是该书的确起到了教材的作用。该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和发展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发展,还分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未来方向。前半部分是对经典理论和文献的分类、概括、总结、阐释;之后是对相关理论的发展,特别是作者所认为的核心理论的发展;最后是作者的展望。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指出的,“我们的目标是,对该领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NIE(即’新制度经济学’)思想体系做出主要贡献的理论进行介绍,并予以批评性的评论。……本书的读者对象既可以是那些对该领域感兴趣的职业经济学家,也可以是那些为撰写毕业论文寻找有发展前途的研究领域的研究生”。这表明,这本书可视为专著,也适合作教材,既能够供具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基础的经济学家使用,也适合于研究生作为学习使用。该书自2006年出版之后,在2012年和2015年进行重印。该书一直是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等“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中的一种,在2006年和2012年的版本中是被归入“当代经济学译库”,在2015年的版本中被归入了“当代经济学教学参考书系”,说明这部著作在出版社看来更适合作为教材。

2004年,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日本经济学家繁人都重(Shigeto Tsuru)的《制度经济学回顾与反思》(1993)。这部著作不是专门的制度经济学教材,而是作者一系列演讲的讲义。之所以将其列入,有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既然是讲义,是对听众进行的演讲,就具有知识传播的性质;第二,该书是对制度经济学的反思,在反思中就必须对已有理论进行阐释,然后进行比较、思考和讨论等。这部著作所谓的“制度经济学”是凡勃伦传统的“制度主义经济学”。但是,繁人都重并不局限于此,而是将马克思、凯恩斯、熊彼特等人的经济理论也都视为制度经济学,进行各种理论的比较。比如,他的第一章的标题就是“重新评价广义上的作为制度主义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并且在这一章的结尾,他写道“今天我们仍能从马克思那里得到的有价值的收获是,他很重视制度因素对所谓的’经济现象’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是个卓越的制度主义学家。”

2013年,暨南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法国学者贝尔纳•夏旺斯(Bernard Chavence)的《制度经济学》。这部著作虽然也不是专门的制度经济学教材,但是其内容具有教材的某些特点或性质,主要是对制度经济学流派和主要成果的介绍。这本书的“前言”写道“本书介绍了自20世纪初期以来制度经济学的发展状况,汇集了制度经济学各个主要流派有影响力的作者的研究成果”。“它适合从事经济学前沿研究的学者以及经济学专业高年级学生阅读”。这部著作涵盖了从德国历史学派、美国老制度主义、奥地利学派、美国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和欧洲的演化制度经济学等,涉及正式制度,也涉及惯例、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内容比较全面。但是,这部著作侧重于简单介绍,最多只能算是提纲挈领的引导。正如作者在第一章中所指出的,“本书对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分支进行了介绍,以便读者对制度经济学这个大家族中的主要作者和流派的经济理论有更好的阅读和深入的了解。显然,本书的介绍并非十全十美,建议读者依据本书的参考书目进行补充阅读”。

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德国学者斯蒂芬•沃依格特(Stefan Voigt)的《制度经济学》。这本书是制度经济学的教科书,基本上是按照教科书来写作的,每章的后面都附有练习题和推荐阅读的文献。正如作者在“第二版序”中所指出的,“我试图将此入门介绍编写得简单易懂,使其非常适合学士学位阶段”。这本书的中译者冯兴元教授在介绍该书时也指出,这是“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一本通俗读物,以教科书的形式撰写,每章之后包括一些尚待探讨的问题、总结和思考题”。另外,译者还认为这本书是关于演化制度经济学的,试图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形成互补。

2017年,中信出版社出版了青木昌彦教授的《制度经济学入门》。这本书虽然也不是以教科书的形式撰写的,但是也带有教科书的某些特征。根据作者对这本书背景的介绍,这本书是经济学的入门书,只不过是通过聚焦“制度”来理解经济和社会运行方式的经济学入门书。既然如此,这本书的内容应该适合制度经济学的初学者,因此书中内容并不复杂,核心是强调“制度”在经济学中的重要性,并通过一些案例进行阐释。

总结以上7部著作或教科书:(1)明确以教科书的形式编写并且明确用作教科书的可能只有2部,其他5部并非作为教材而作,而是在内容上能够用作教材,相对比较系统;(2)制度经济学所涵盖的范围并不相同,既有完全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也有涵盖老制度主义经济学,还有涵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或制度理论的。可见,“制度经济学”并非一个完全界定清晰的经济学分支,其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

(二)国内学者编写出版的“制度经济学"教材

国内学者编写出版的标题中有“制度经济学”的教材有很多种,名称有“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原理”“新制度经济学教程”“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制度经济学”。如果按照黄少安教授提出的“制度经济学实质上都是关于产权的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实际上也是“制度经济学”,以“产权经济学”为名称的著作也可以归为“制度经济学”著作,只不过这几部著作都不是以“教材”的形式编写的,最初的目的也不是要用作教材,虽然后来也的确曾经起到过“教材”的作用,如张军于1994年出版的《现代产权经济学》、黄少安于1995年出版的《产权经济学导论》。由于有很多专著也会被用作教材,特别是在研究生阶段的教学中,各个学校的使用情况无法全部找到,也就不再总结这类专著。本文概述明确标注“教材”字样或者写明用于“教材”的“制度经济学”图书。本文的概述按照时间顺序,先是按照同一位著作权人最早出版的教材进行排序。如果同一位著作权人有几个不同版本的教材,在按照最早版本的出版时间进行排序之后,再按照其他各个版本的出版时间进行排序,并且各个版本放在一起概述。

从数量上看,中国已经出版了40个版本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同一部教材,可能有几个不同的版本,每个版本都会占用一个书号进行出版。所以,无论是否修订,无论各个版本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别,每一次出版都可以视为一个版本。但是,同一个版本“重印”或印刷多次,就不能够算是一个新的版本,因为重印时,封面、内容等都不发生任何变化,也不占用新的书号。如果一位作者及其团队不论出版了几个版本都算一种教科书的话,共有20种教科书。出版版次最多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卢现祥及其团队编写的教材,共出版了7个版本;其次是江西财经大学的袁庆明所著的教材,共出版了5个版本;再次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胡乐明及其团队和南京大学的杨德才及其团队编写的教材,分别出版了4个版本。还有一些作者及其团队的教材出版了两个版本,如南开大学的何自力及其团队的《比较制度经济学》、辽宁大学杨哲英及其团队的《比较制度经济学》、华中科技大学的张卫东所著的《新制度经济学》等。

(三)典型版本简要介绍

这里简要介绍“制度经济学”教材出版版次比较多的几位著作权人的各个版本情况。卢现祥在国内最早编写了“制度经济学”教材。他著、主编、共同主编的“制度经济学”教材有三个差别比较大的版本,分别由三家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如果考虑到各个版本又出版了不同的版次或修订版,那么他共出版了7版“制度经济学”教材。

(1)第一个版本是由他独著、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该书最早出版于1996年,是马洪和孙尚清共同主编的“发展文库”之一。这部著作虽然没有明确写明是“教材”,但是根据作者在2003年修订版“前言”中的介绍,该书的缘起是课堂上的讲义,是曾经用作“教材”的;而且,该书2003年的修订版封面上明确标注了“高等学校经济学教材”。这应该是国内第一部以“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教材。修订版相对于第一版,章节和内容都有改动,但是绝大多数的内容是相同的。

(2)第二个版本是由卢现祥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制度经济学》。该书第一版出版于2004年,第二版出版于2011年。该书明确标明为教材。第一版封面上标明“21世纪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第二版封面标明“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该版本最初明确定位为教材,编写的时候在每一章最后附有“思考题”。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两版在内容、框架上差别很大。在章节数量上,从2004年版本的8章增加到了2011年版本的14章;在内容上,增加了企业理论、寻租理论、集体行动和利益集团理论、制度演化理论、互惠制度和掠夺性制度等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最新成果。

(3)第三个版本是由卢现祥和朱巧玲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制度经济学》。该版本已经出版了三版,都明确标注了“教材”。2007年第一版标注的是“21世纪经济与管理规划教材”;2012年第二版和2020年第三版都标注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和“21世纪经济与管理规划教材”。这三个版本的内容绝大多数相同,也不断有新的内容补充,特别是第三版相对于第二版有较大幅度的修订和充实,在篇章上增加了6章,而且将期间新出版的制度经济学的文献补充加入。

出版版次位居第二位的是江西财经大学的袁庆明教授所著的《新制度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教程》。在两个出版社出版了5版,包括中国发展出版社3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版。袁庆明教授的教材都是独著的,名称都是“新制度经济学”,都明确标明为“教材”。在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的版本标注的是“高等院校经济学教材”;在复旦大学出版社的版本标注的是“信毅教材大系”。该教材是标准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不涉及其他制度经济学派或其他经济学中的制度理论。在2005年岀版的第一版中,每一章的后面都有“思考题”和“推荐阅读”;在2011年的修订版中将“思考题”修订成T“思考和练习”,去掉了“推荐阅读”。在2012年复旦大学出版社的版本中,有“学习目标”“本章小结”“思考题”“练习题”等;在2019年复旦大学出版社的新版本中,“思考题”和“练习题”合并成为“思考与练习题”。截至目前,袁庆明所著的“新制度经济学”教材应该是“思考和练习题”题型最为全面的,包括名词、选择题、判断说明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出版版次位居第三位的作者是南京大学的杨德才。他分别在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两个不同版本,而且两个出版社又分别出版了两个版次。(1)在署名上,南京大学的版本标的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本标的是“主编”;(2)在出版时间上有交叉,南京大学出版社的两个版本分别出版于2006年和2016年;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两个版本分别出版于2015年和2019年。也就是说,在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两个版次之间又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新的版本。杨德才教授在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两个版本虽然没有标明“教材”字样,但是作者在“内容简介”和“后记”中都说明该书的缘起是从课堂教学、编写讲义开始的,在编写体例上,该书也遵循了教材的模式,每章的开头有“学习目标”,每章的结尾附有“本章小结”“关键术语”“思考题”“学习参考资料”等内容。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版本上就明确标明了“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在每章的开头标明“本章要点”,在每章的结尾有“本章小结”“关键术语”“复习思考题”。两个版本的结构和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再一个出版版次比较多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胡乐明和刘刚的“新制度经济学”。胡乐明是比较早地参与编写“制度经济学”的学者。早在2005年,胡乐明教授就与程恩富教授一起主编了《新制度经济学》或《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这本书虽然编写的时候不是以教材的目的编写的,但是比较适合对制度经济学感兴趣者学习阅读。2009年,胡乐明和刘刚合著了《新制度经济学》,并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内容简介”中说明该书适合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使用,这意味着可以作为教材。2014年,胡乐明和刘刚合著的《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明确标明了“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之后,该书又于2019年出版了第二版。比较胡乐明教授各版本的“制度经济学”著作或教材,各个版本的总体结构是基本相同的,虽然在具体章节和内容的说法上有些差别。比如,都是三大部分、十章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岀版社两个版本的《新制度经济学原理》由于明确标注了“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因此该书在编写的时候,每章的结尾有“本章小结”“关键术语”“思考•深化”。这两个版本相比较,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上变化不大。

除此之外,其他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基本上都是只出版了一个或两个版本。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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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制度经济学”教材内容的分析

不同的教材编写者对“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这体现在教材的内容存在差别上,而且受到所处时代文献资料的影响,早期的教材内容相对较少,后来的教材内容相对比较全面、充实。在这些教材中,章节数量最多的有20章,最少的为6章,平均11.1章。当然,章节数量的多少并非与内容的多少完全一致,章节少的所涵盖的内容不一定少,而章节多的所涵盖的内容不一定多,因为有的作者在同一章中可能会涉及多个理论,也有的作者会分别用不同章节分别来写同一个理论及其发展。

(一)是“制度经济学”还是“新制度经济学”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从教材名称是不加任何定语或修饰语的“制度经济学”,还是加了“新”的“新制度经济学”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还是加了“比较”的“比较制度经济学”,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凡是以“新制度经济学”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教材,主要内容就是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有的还可能会增加一些制度的演化分析、博弈分析等制度经济学的新进展。虽然有的教材在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或发展史的时候会提到其他制度经济学派的著作,像凡勃伦、康芒斯、米契尔等老制度经济学派,甚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制度理论或产权理论等,但是基本上是为了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

在以“比较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教材中,除了包含新古典制度经济学的内容,还会有一部分“比较经济学”“新比较经济学”“比较制度分析”以及转轨经济学等内容,这与早期作为老制度经济学后来发展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分支的“比较经济体制(制度)”是一脉相承的。以“制度经济学”为名称的教材所包含的内容是最为全面的,各个派别和分支的理论都有涉及,但是写法也不完全相同。比如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制度理论,贺卫和伍山林的《制度经济学》、洪名勇教授编著的《制度经济学》都是将其单独作为章节,而黄少安教授主编的《制度经济学》既在具体理论中与其他制度学派的理论并列阐释、比较,又有单独章节介绍。

根据对40多个版次教材的统计,采用“新制度经济学”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名称的教材有30种;采用“制度经济学”名称的有6种,采用“比较制度经济学”的有4种。可以看出,已有的“制度经济学”教材基本上还是以“新制度经济学”或“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为主,侧重于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这在各种教材所包含的章节和内容上体现得非常清楚。

(二)教材内容的分析

对于“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或理论体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归纳。黄少安(2008)归纳为六大重要理论或理论组成部分,分别是制度起源理论、制度比较与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企业理论、制度及其变迁与经济增长、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以此为基准,一是可以分析是否所有的教科书都包括了这些基本理论;二是可以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拓展和延伸,即包含了更多的理论内容。

1.方法论和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及各种派别或分支介绍

绝大多数的“制度经济学”教材都涉及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绝大多数的教科书在介绍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之后,就开始讨论“制度经济学”的假设、与主流经济学的关系等方法论问题,并且对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史等进行简要介绍。也有的教科书,单独一章方法论的内容,单独一章对各种派别进行介绍,还有的教科书单独章节来写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所有制理论、产权理论等。

(1)方法论。

“经济学方法论”分为不同的层次(黄少安,1995),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也分为不同的层次,内容很丰富。在40多种教材中,有39种教材涉及方法论的问题,虽然各种教科书中涉及的“方法论”可能属于不同的层次。绝大多数教科书中的“方法论”内容主要是对“制度经济学”基本假定的讨论;只有极少的教科书从“应用于经济学的科学哲学”(马克•布劳格,1990)这个层次上讨论“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

(2)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及各种派别或分支介绍。

“制度经济学”是沿着不同的主线发展的,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分支,虽然都研究“制度”,但是对制度的定义以及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等存在差别。在已有的教材中,对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和各种派别或分支,大体上有三种不同的写法:第一种是梳理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并引出新制度经济学;第二种是阐释具体理论时比较、综合各种分支关于同一理论的论述;第三种是单独章节介绍其他派别或分支的情况。在40种教材中,有28种都有该内容。

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理论,有的教科书有专门章节介绍,如卢现祥(2003)、贺卫和伍山林(2003)、黄少安(2008)、洪名勇(2012)等。其中,贺卫和伍山林(2003)中有专门一章“马克思的制度经济学思想”;洪名勇(2012)有专门两章是马克思的制度经济学理论,一章是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一章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此外,还有专门一节是马克思的制度起源理论,甚至还提出了“马克思定理”,并与“科斯定理”进行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内部也包括各种不同的分支,不同教材涵盖的范围存在差别。按照德勒巴克和奈(2003)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的四个研究领域:(1)交易成本和产权;(2)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3)数量经济史;(4)认知、意识形态以及路径依赖的作用,那么几乎各种版本的“制度经济学”教材都涉及了第(1)个领域,因为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性理论和方法,是“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的主要贡献;但是(2)、(3)、(4)就不是所有的教科书都有涉及。“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包括布坎南、塔洛克、奥尔森、斯蒂格勒、贝克尔等的贡献;在理论上包括集体行动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管制理论等,只有一少部分教科书涵盖了这部分内容。数量经济史主要是诺思、福格尔等的贡献,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涉及诺思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及其对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等的内容,但是福格尔的计量史学的内容就不是所有的教科书都有涉及,只有一少部分涉中国“制度经济学”教材发展许析及福格尔的计量史学。第(4)个领域是“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前沿的理论,并非所有教材都有关注,也是只有一少部分教材有所涉及。另外,在制度经济学中相对比较独立的一个分支是“法经济学”。“法经济学”源于“制度经济学”,但是“法经济学”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取得了比较快速的成长而相对独立。在40种教材中,有14种设立专门的“法经济学”章节。

2.具体理论的分析

“制度经济学”有很多,既涉及对一般意义上制度的讨论,也有具体的制度。不同的教材版本所包含的理论相差甚大。比较集中的理论主要有:交易费用(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制度演化)理论、国家理论、制度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契约理论等。在50%以上的教科书中都涉及这些理论。对于其他的理论,如制度起源理论、制度比较理论、制度供求理论等仅出现在部分教科书中。作为制度经济学分支或延伸的新政治经济学、法经济学、新经济史学等也在许多教材中有所涉及,有的教科书设有专门的公共选择理论、法经济学或新经济史学的章节,也有的教科书对公共选择理论分为多个章节,如包含有集体行动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等。表5给出了40种教材中,各种主要具体理论所出现的版次数量和占比情况。

也有一些理论仅在非常少数的教科书中出现,比如有的教科书中包含了社会资本理论、人力资本产权理论、道德经济学、合作制度、货币制度等内容。这体现了教材编著者对制度经济学教材内容的认识不同及其所关注重点的差别。

(三)对“制度经济学”教材特点的总结

根据对已有的“制度经济学”教材总体情况、具体内容等方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几点判断:

第一,无论是从国外引进的教材还是国内学者编写出版的教材,都体现出“制度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理论框架,这体现在不同的教科书所包含的内容差别较大。

第二,现有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偏重于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或“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只有极少数的教科书能够对“制度经济学”进行全景式描述,特别是能够包括其他制度经济学分支或派别。

第三,虽然现有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理论框架,但是也基本上有一个理论框架,特别是以“新制度经济学”命名的著作,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企业理论;契约理论;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和制度演化理论;制度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等。

第四,绝大多数教材都包含了“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史和各种派别,体现出编著者对其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第五,现有的“制度经济学”教科书偏重于对各种理论的阐释,绝大多数是主流经济学语境下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各种理论之间的关系、比较以及结合中国经济现实的理论发展的内容相对欠缺。虽然也有部分教科书涉及中国实践或应用,甚至还有部分教科书设有专门章节,但是绝大多数教科书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第六,绝大多数“制度经济学”教材的适用层次性不明显。绝大多数教材的编写者是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进行编写的,通常是在讲义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但是教材是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通常没有清晰的定位。有部分教材标明了适用于本科生或研究生,也有的教材甚至对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不同阶段重点要学习的章节做了区分,如罗必良教授编写的教材通过一张表进行了区分;有的教材上虽然标注了是本科规划教材,但是从教材的适用范围或适用对象看也适合研究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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