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
根据《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从2022年10月8日起,凡进入乌海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车驾管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佩戴防护口罩。进入车驾管业务办公场所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必须按照防护要求保持安全距离。
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是进入车管所办事的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特殊人群,需提前打印纸质核酸检验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办事区域。
三、体温测量。车管所设置人脸识别体温检测设备,群众进入车驾管办事场所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四、来访信息登记。来访群众在进入办事场所后,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来访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登记,确保做到一人一登记。
五、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办事场所后,需按照车管所办事场所内标志、标牌的提示信息办理车驾管业务。同时,在叫号、排队等候办理车驾管业务时,须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
六、提倡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疫情期间按照“能网上办理不现场办”的原则,办事群众可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教育等多项车驾管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防疫措施,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业务咨询电话:0473-2021226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22年10月7日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编辑:刘之爽
校对:宋鑫
美编:张轶博 杨梦珂
初审:王默然 毛成财
监制: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监审:陈涛
总监制:张杰
总策划:戴军
出品:乌海广播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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