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为原民办教师正名)

时间:2022-12-15 浏览:70 分类:百科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民办教师应该分为“民请”和“民办”两大版块。两者性质相同,又有其关联性。

“民请”教师、民办教师都不是师范院校毕业的,也就是说非科班出身。因为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从农村初中高中毕业生中经过推荐、考试、审核而录用“临时”任教人员。身份是农民,从事的主要职业是教师。

“文革”前后那些年代,从生产队选拔进入教师队伍的教师叫“民请”教师,当时还没有民办教师这一称谓。1982年国家対活跃于农村教师队伍的这一群体,重新定位,才有了民办教师这一新的说法。

我是1985年3月份进入我乡中心小学,也就是当了一位民办教师。渐渐地了解到民办教师也是有一定区别的,它还分为队请、乡(即原来的公社)聘、县招的三类。

所谓队请,就是报告乡主管文教的教育专干,专干顺便给一“口谕”:回去和大队商量一下,先请一个“教师”。大队干部经商议,研究决定请进来的教师便叫队请教师(其中也不乏队长的亲属、亲戚)。队请教师是大队研究决定的,没有上边的批复文件,充其量有个会议记录。

“队请”教师教一段时间后,遇到乡文教专干检查工作,碰巧有“队请”教师被中意,或者乡(镇)有需要,文教专干可能先通过座谈访问,再和你面谈,觉得你还够格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你写一份申请上报乡(镇)教育组,最后乡政府专门发一文件:经乡政府×月X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等同志为我乡乡聘教师……

至于县招的民办教师,应该是《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普九”教育的产物。它是专门从高考落榜生中考试选拔录用,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之后,才可以上岗任教。1984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从高中落榜生中招录了80名民办教师,因校舍和师资短缺分两期短期培训。我作为第二期学员,次年3月才上岗任教成了一名县录民办教师。

队请教师是没有任何补贴的,只有工分。也就是说一个队的所有劳力年终决算时,按天记工后一年的累计工分,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再分点口粮;乡聘的教师,中学的每月8元,小学的5元;县招的教师,一进校便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17元,一年期满后,工资涨到了30元,后来又涨到40元,从此再也没有涨过一分钱。

民办教师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有了队请、乡聘、县招的区别,自然也有工资待遇的差别。就是其命运也截然不同。因为队请的、乡聘的任教时间比较早,不在各地任教截止日期的界定之内,只要本人在岗,就会赶上“民转公”这趟“车”。如今都已经享受退休待遇,过着富足的养老生活;而县招的,被任教年限而界定没有转正的机会。与队请、乡聘唯一的区别,他们不在清退之列,但是他们自动离岗的,或被政策清策的,都是原民办教师莫属。

历史就是这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民办代课教师领着微薄的奉禄,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如今老年生活相对艰难,与现在退休的公办教师待遇比起来,令人不胜唏嘘!

之所以为原民办教师正名,是因为他们也是民办教师的一员,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也许地域的不同,会有差别,@提神1368946不代表全部,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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