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天湖(关于全州天湖景区综合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2-12-15 浏览:39 分类:百科

关于全州天湖景区综合整治的通告

近年来,全州天湖景区成为广大游客休闲娱乐打卡的热门地,但近期不文明现象甚至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天湖生态环境。为倡导文明游览,保护天湖生态环境,加强森林林区防火,保障涉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州天湖景区乱象进行综合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属于全州天湖景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同时也是重点森林防火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指定区域内露天烧烤、野炊、倾倒或乱扔垃圾。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全州天湖景区内露天烧烤或者野炊的,由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全州天湖景区内倾倒或乱扔垃圾的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规定,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并处以罚款。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全州天湖景区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域内野外用火,可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单位予以处罚。

五、暴力阻扰执法人员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州县天湖保护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才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信息来源:全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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