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强烈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制度)

时间:2022-12-15 浏览:38 分类:百科

#头条创作挑战赛#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国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一种全世界独有的模式-“公摊面积模式”。

纵观全球,每个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房地产产业,每个国家都在大力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无论是从立法,还是政策扶持,可以说每个国家都在用实际行动支持本国房地产的发展,毕竟房地产在每个国家的地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每个国家和政府都不遗余力地制定相关政策保护着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力求本国的房地产行业有个健康、安全、高效的发展环境。在这些政策中,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重中之重。而我们国家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房地产开发制度时,又独创了全球独一无二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模式“公摊面积”。

那何为公摊面积?所谓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目前来看,我们国家独创的“公摊面积”也只有我们国家才在实行,仔细想想,这一独特的模式已创立半个多世纪,在中国大陆也引进了几十年,为何西方如此发达的国家,他们的房地产制度更完善、法律更健全,却不引进我们国家这一独创的“先进”模式哪?

这个事情我无从得知,但现实情况却告诉我:

第一,“公摊面积”模式是一种极不平等的销售模式。虽然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法律和条款来保护购房者和开发商,但在现实生活中,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被严重的践踏。特别是“公摊面积”模式,看似在合同中的规定是合法的,但这种“强盗”模式,让购房者不得不妥协,因为全行业都是如此。也就是说,购房者要想买房,必须要按他们的规矩来,他们说有公摊面积就有,他们说公摊是多少就是多少。这就像古代走山路,遇到“山大王”,你要想走这条路,必须要按他们的规矩来,要么走这条路,要么就原路返回(不买房);

第二,“公摊面积”模式是一种对购房者不平等的模式。这种模式最让人担忧、也是关键的是受法律的默许,而且公民还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的余地。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买的哪样商品,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是和价格不一样的?最简单的道理,我们买1斤大米,商贩只需给8两,剩下2两算“公摊”,有这个道理吗?可以说,放眼全世界,所有的商品的质量、数量、品级等等都是和它的定价、标注的数量是一模一样的,也只有中国的房子,实际面积和官方认可的房产证是不一样的。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这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需要退一赔三的;

第三,我国的房地产销售模式是“期房制”,这和绝大多数国家的房地产销售制度是一样的。但是我们国家和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一次性支付房款,无论是自己掏钱还是银行贷款,必须是一次性的给开发商。这种严重倾向于开发商的房款支付模式,不但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且把消费者的地位一再拉低,在整个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任何一环出了问题,消费者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第四,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购房者的地位、尊严、话语权被严重的践踏。整个房地产的现状就是,如果是期房,房子建好的日期是他们说的算,他们可以以任何借口选择延迟交房,想怎么通知你就怎么通知你;价格想怎么定怎么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你讨价还价的余地几乎没有;公摊面积也是他们说的算,这个更是没有你讨价还价的机会;房子一旦烂尾,开发商可以以任何借口逃避责任,而购房者要想维权是难上加难。这些种种的现实案例,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第五,“公摊面积”模式是典型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模式,无论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还是从社会商业经营的道德、公序良俗层面来理解,本身开发商已经赚取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利润了,所谓的“公摊面积”理应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的。现如今他们把本属于购房者的合法、理应得到、而应该是他们承担的面积给扣下,额外赚取了巨额利益,可以说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六,开发商有为业主提供停车等便民服务的义务,车位也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内,但是现在不仅有了“公摊面积”,他们还可以卖车位,这就是典型的“双向收费”。你有了“公摊面积”,车位本就应该属于全体业主,你有权设置、无权进行买卖,但现实生活却是另外一回事。

西方之所以不用我们这种实行了几十年的“公摊面积”模式,归根结底,这一独到的模式,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维护房地产健康开发的角度,都是十分不利于消费者的,更是对开发商的纵容。虽然每个国家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不一样,但是,任何国家的消费者的地位和权益都一样,他们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都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也更应该受到保护!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不同城市,接二连三地爆出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情况,造成了大量购房者“房财两失”,投诉无门的地步,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秩序。这一系列血淋淋的教训,给相关部门以极大地惊醒,需要我们国家和政府多从消费者角度立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优化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模式。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无论“公摊面积”模式多么“先进”,目前来看,它的弊端已远远超过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我们国家的人民虽然善良,但不是可以无限地接受和纵容房地产开发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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