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少捕慎诉新举措)

时间:2022-12-15 浏览:38 分类:百科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慎诉”措施,通过轻微刑事案件推广社会服务令,打造社会综合治理新模式,8月12日上午,鹤山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团市委联合举办鹤山市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启动仪式暨新进志愿培训活动,以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共创文明和谐鹤山。

刑事案件社会志愿服务机制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酌定不起诉案件。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组织其参与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其志愿服务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检察机关认定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做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

活动中,鹤山市检察院对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了酒驾警示教育。团市委及市公安局分别开展了新进志愿者及文明交通劝导岗前培训,明晰志愿服务机制、服务要求,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公益服务将对志愿者实行“一人一档”台账记录,落实跟踪监督及服务评价,引导其通过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是现代社会刑罚轻缓化趋势下加强社会治理的一项新举措,是刑法谦抑性和人道性的充分体现,在减少监禁执行的同时,有利于促进社会关系修复。下一步,鹤山市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文明鹤山的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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