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读志探史•历史上陕西咸阳人口变迁)

时间:2022-12-15 浏览:34 分类:百科

8、彬县人口源流

彬县位于陕西省西北部,县城距咸阳市120公里。彬县古称豳国、邠州,秦设漆县,西魏始设豳州,以公刘豳国城命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豳为邠。民国初期废州设县。新中国成立后,彬县先后隶属于邠县分区、宝鸡专区、省直属、咸阳地区、咸阳市。

彬县最早的人口数量记载见于西晋《晋书·地理志》,西晋咸宁年间(265~280),新平郡(东汉兴平元年(194),析左扶风的漆县、安定郡的鹑觚县,设立新平郡。魏晋(226~316)仍设新平郡,辖漆县、汾邑县,隶属雍州)有2700户,1.35万人口。

陕西彬县大佛寺石窟,始凿于南北朝,唐贞观二年(628年)基本建成。寺内有1980余尊精美造像。(网络图片)

据《新唐书•地理志》,唐天宝年间(742~756),新平郡有2.3万户,12.53万人口。

据《宋史•地理志》,北宋崇宁年间(1102~1106),邠州有5.83万户, 16.22万人口。

据明《邠州志》,明朝初期,政府推行屯田,奖励垦荒,扩充耕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邠州直辖3150户, 3.4万人口。成化二十年(1484),邠州(包括今彬县、长武县)有耕地106.75万亩。

明弘治十五年(1502)以后,特别是明末清初长期战乱和灾荒,致使彬县人口数量下降。

明末清初,赋税徭役繁重,彬县自然灾害频繁,农民不堪其苦,纷纷抛荒逃离家乡。至清顺治八年(1651),彬县抛荒12.31万亩。据康熙二十三年(1684)统计,继顺治八年抛荒12万多亩之后,邠州又抛荒13.23万亩。乾隆十八年(1753),水灾又冲毁邠州耕地962亩。

陕西彬县自然山水风光(网络图片)

清康熙八年(1669),朝廷“更名田”,停止圈地,奖励农垦,兴修水利,蠲免赋税。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政府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时,地丁合一,实行摊丁入亩,丁银随粮起征。农民负担减轻,农业生产恢复,人口发展。据乾隆《清•直隶邠州志》记载,邠州原额地32.88万亩,其中上等地10.86万亩,中等地13.15万亩,下等地8.87万亩。

自雍正十年(1732)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邠州复垦土地6576亩。乾隆四十九年(1784)统计,邠州实有熟地13.6万亩。

据《清•直隶邠州志》,康熙五十五年(1716),邠州人口3.01万人。

陕西彬县东连旬邑、淳化,南依永寿、麟游,西临长武、灵台,北接甘肃正宁。面积1183平方公里。(网络图片)

据《秦疆活略》,道光三年(1823),邠州人口人口11.04万人。由于灾荒不断,粮食欠缺,四乡人民外逃,死亡者众多。

同治元年至八年(1862~1869),清廷镇压陕甘回民起义,回汉居民相互误杀,人民大量死亡、逃离,尤以关中北塬为甚。彬县乱后回原籍的人口仅占逃亡人口的三分之一。

光绪三年(1877)和二十七年(1901),邠州大荒,连遭年馑,居民迁徙流亡者甚众,此期间彬县人口骤减。清末至民国初,军阀割据,战乱频繁,田园荒芜,耕地不断减少。民国十七年(1928)),耕地减至12.8万亩。

民国初期,彬县人口处于缓慢增长状态。民国元年(1912),全县有5.95万人口,民国十二年(1923),人口增至9.14万,民国十七年(1928),荒旱异常,又加雹灾,麦歉收,秋粮绝收,造成民国十八年(1929)大饥荒,民不聊生。民国二十一年(1932)7月,忽烈拉病流行,彬县死亡1500余人。民国二十四年(1935),彬县人口降至6.99万人。之后人口开始回升。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增至8.36万人,民国二十八年(1939)又降至8.07万人。至1949年,全县人口总数12.27万人。

陕西彬县县城夜景(网络图片)

民国十七年(1928),彬县又遇荒旱、雹灾,贫民流离(无详细记载)。1928年11月统计,全县有7. 627万人口,1935年统计有6.995万人,七年内彬县人口减少6324人,足见1928年灾荒逃亡人数之众。

1953年2月4日,宝鸡专署命令将龙高区成德乡、黄堡乡、寇家乡划归淳化县管辖,共迁出1360户,7570人口。

资料来源:2000年9月第1版《陕西省志•彬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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