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女子网恋骗钱(宜黄一男子冒充女性网恋实施诈骗)

时间:2022-12-15 浏览:29 分类:百科

事发宜黄!冒充女性网恋实施诈骗,一男子获刑3年!

我爱着你的人,你却爱上我的钱包!总以为是海枯石烂的爱情,没想到是处心积虑的骗局!

在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县法院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情回顾

几年前,刘某通过网络游戏与被害人李某相识,两人相谈甚欢,在游戏结束后两人互相加了好友,之后的几个月里,刘某就一直以女性的身份与李某进行网络文字交流。

随着两人越来越熟络,刘某便以自己家庭困难为由博取了李某的同情,感觉找到了人生至爱的李某对刘某深信不疑。热恋期间,只要刘某开口,李某便会毫不犹豫地向他转账。

期间李某也多次怀疑这个女朋友的真实身份,但都被刘某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直到数次被拒后,冷静下来的李某发觉对方可能是男扮女装对其进行诈骗,便及时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网络逐渐成为人们聊天交友、寻找对象的一个途径,但是诈骗分子往往伪造性别,甚至冒充他人,以“恋爱交友”为名,通过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在网络交友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凡是涉及资金问题,务必保持清醒,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总而言之,网络交友有风险,涉及钱财需谨慎。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宜黄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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